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《永利3044集团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规定》(烟大校发〔2022〕30号)等文件规定,经研究,学校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作退学处理,现予以公示,具体名单见《2025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名单》(附后)。
公示期为2025年9月4日至9月17日。公示期内若有异议,请学生本人以书面形式向304永利集团函授科提交异议申请。公示期结束后,学校将对学生作退学处理,并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。
本公示视为拟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。
特此公示。
联系人:沈老师,洪老师
联系电话:0535-6902521;6911391。
附件:2025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名单
304永利集团
2025年9月4日